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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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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(jìnrì)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有调整(tiáozhěng)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(guānxīn)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涉及(shèjí)居民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(wèi)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(yònghù)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(tiáozhěng)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(xíngshì)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(nián)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(jūmín)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按(àn)《通知(tōngzhī)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(nèiróng)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(pínggǔ)时段,调整后(hòu)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(wèi)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电价执行时间,取消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(xiǎoshí)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(qítā)月份连续三日最高(zuìgāo)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(diànwǎng)送出受限区域尖峰(jiānfēng)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(kuānsōng)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(fēn)时电价(diànjià)。 此次调整的影响是(shì)什么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(jiǎnshǎo)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(gāo)峰(gāofēng)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(xiàjì)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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